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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交站台高度设计规范

2018-08-20 来源:世纪宏泰 0

站台高度宜高出路面0.2米。



根据《公共汽电车站台规范》:站台应设在地铁站、长途汽车站、火车站、机场及住宅小区出入口等客流集散点200米范围内。如果是设置在上坡路段,不应设置在坡度大于7%的路段,快速道路出入口100米内不宜设置站台。对于站台规模来说,一个站台的停靠位不超过两个,每个停靠位20米。站台长度不应小于停靠位之和,宽度不宜小于2.2米,人均面积不宜小于0.5平方米,高度宜高出路面0.2米。


在线路设置上,《规范》要求一个站台的线路数不宜超过6条,但线路超过6条以上时,则要分站台布设。站台间距25米的,站台总数不宜超过3个。站台人均面积不宜小于0.5平方米。



站牌高度不宜超过2.2米。而多块站牌则要竖向排列,最上面站牌顶边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大于2.2米;最下面站牌底边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.4米。